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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总结全资料

日期:2025-03-01 22:15:00

来源: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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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和市场失灵的领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其数量和规模逐年增加。这类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最为广泛和复杂,需要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促进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尽早形成成果。

一、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批流程

项目立项阶段


  • 审批制项目: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 核准制项目: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 备案制项目: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规划选址阶段


  • 审批制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 核准制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 审批制或核准制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备案制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用地预审阶段


  •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用地报批阶段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阶段


  • 审批制、核准制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 备案制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阶段


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供应建设用地阶段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办理土地登记阶段


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政府投资项目流程图重点环节的说明

重点关注,精准把握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

项目建议书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一般处于投资机会研究之后、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项目建议书审批基本需要7个工作日完成,发改部门核准投资项目文件有效期为 2年。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 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有效期内未形式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既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又涉及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环评批复

项目在取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后,可着手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环评手续同步进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有个前置条件是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和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承诺3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日) 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给予审批, 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但是由于不固定因素太多,可研批复有效期一般不会在文件里注明。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它是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

(六)不动产权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不动产权登记部门申请。

(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它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律要件。

(八)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其中两个最基本的前置条件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开工后不会过期,而一旦开工该有限期便没有意义。




三、政府投资项目阶段及关联业务说明

标红部分为国阳业务范围

(一)立项阶段


编制项目建议书


建议书审批(发改委)


并联审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评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自规局)


并联评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局)、编制水保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设计总图


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发改委)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设计施工图和综合管线等全套图纸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自规局)


并联审批:不动产权、防雷设计、消防、人防、档案移交、危害防治


(三)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


编制工程预算清单


对预算清单进行审核(财政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规局)


(四)招投标阶段(含监理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文件送审(财政局)


招标文件备案(住建局、政务中心)


招标文件发布(住建委、政务中心)


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政务中心)


(五)施工许可阶段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住建局)


施工许可(住建局)


(六)竣工验收阶段


规划、人防、消防、环保、防雷、水利等专项验收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住建局、自规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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