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21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
2022年11月1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对弹性供应政策统一明确了规则。
长期租赁 · 供地 实行挂牌方式。在20天公告期结束时只有一个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和竞得条件的,直接确定其为竞得人;申请人多于一个的,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 · 权能 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合同约定,可将依法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或抵押。转让的,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受让人重新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转租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应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的,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权实现时,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在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期内,租赁期届满,在满足合同约定续租条件的情况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租应予以批准,续期租金应在初期合同中约定。 · 地价 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5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先租后让 · 供地 租赁和出让一并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明晰租赁期限、租赁转出让的条件,以及租赁阶段解除合同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一并向社会公告。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确定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符合转出让条件后,与土地使用者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先租后让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 权能 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转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 · 地价 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转出让后,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鼓励在出让阶段实行弹性年期。
弹性年期出让 · 供地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范实施。整宗土地可低于工业用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50年。 · 权能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年期届满,符合法定及合同约定续期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应予以批准。 · 地价 出让价格标底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早在2013年,原深圳前海合作区就提出“弹性”供给模式,近来年,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推进建设用地弹性供应。
2022年5月13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暂行办法》。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山东将弹性出让范围由工业用地扩大到了公共服务业用地和混合用地。明确: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能源、环境保护、养老、教育、文化、体育、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公共卫生、停车设施等。混合用地(不含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用地)采取弹性供应的,可按照主导用途参照执行。
由于尚处于探索阶段,山东这个文件有效期只有两年,到2024年6月11日即失效。
与山东相比,河北把握的原则是:国家怎么规定就怎么干,没说的先看看。2023年11月27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河北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暂行办法》提出:除工业用地外,国家政策文件中明确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