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一站式”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贵州(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等)市州发改委委托节能报告评审单位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业务领域

焦点关注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省制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2-01 19:23:36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制定了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为20241128日至20241211日,共10个工作日。有关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zszrzytgbc2023@163.com,或寄送至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邮编:550004),并注明贵州省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附件:1.《贵州省制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

2.《贵州省制定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起草说明》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1127


附件下载:  附件1:贵州省制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贵州省制定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起草说明.doc


下一篇:最后一页

     

【推荐最新项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