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20 22:32:57
来源:自然资源部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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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
2.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
(一)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审查
(二)子项名称: 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审查
(三)审批类别: 内部审查
(四)项目编码: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部门规章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三)规范性文件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应用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改进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48号)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自然资源部
无数量限制
1.建设项目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或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建设项目;
2.按规定由有权一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预审,已完成国家规定的有关投资审批程序,相关审批文件在有效期限内;
3.办理先行用地部分属于控制性工程;
4.地类、位置、面积准确,土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5.涉及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已征得农民同意并确保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地方政府承诺动工前将补偿费发放到相关村组和群众及确保不因先行用地发生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涉及国有土地的,国有单位对先行用地补偿标准无异议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6.项目未开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7.占用林地的,已经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林地审核同意书或同意先行使用林地的说明。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通过先行用地审查。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报 批 材 料 名 称 | 电子化格式 | 需纸质材料 |
1 |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先行用地请示文件 | PDF文档 | 是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 PDF文档 | 是 |
3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PDF文档 | 是 |
4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工程建设的文件 | PDF文档 | 是 |
5 |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申请先行用地有关情况的说明及承诺(说明先行用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关情况,承诺动工前将补偿费发放到先行用地涉及村组和群众及确保不因先行用地发生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并附建设单位拨付补偿费用的凭证、涉及村组和群众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的意见) | PDF文档 | 是 |
6 | 申请先行用地的工程位置示意图 | PDF文档 | 否 |
申请人通过“自然资源部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在部受理后7日内将纸质材料寄送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报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受理条件的,用途管制司出具《受理通知书》,由政务大厅转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部内会审
自然资源部用途管制司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先行用地报件进行审查,并报部会审会审查。
(三)办理批复
先行用地经会审会审查通过后,自然资源部印制先行用地批复,由政务大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发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
一般程序。
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收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XX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
国务院批准后,自然资源部印制批复文件,发送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一)窗口咨询: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二)电话咨询:4000996938
(三)电子邮件咨询:xzspzx@mail.mnr.gov.cn
(一)监督、投诉电话:010-66151646
(二)监督、投诉邮箱:xzspts@mail.mnr.gov.cn
(一)办公地址: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电话、网上申报系统、网站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查询电话:400099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