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
能源问题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能源法的条款和颁发实施是为双碳目标保驾护驾,意义深远。
此次通过的《能源法》,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提出的“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等精神,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二是,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
三是,对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专门规定。
四是,明确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五是,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明确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以及节约能源的产品和服务。
六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什么是碳排放双控制度?对相关企业有何影响!
碳排放双控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进行严格控制。具体来说,双控要求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控制碳排放总量,二是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通过这样的双控机制,中国政府旨在实现既定的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明确提出,要全面清理现行法规政策中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并加快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度,将碳排放双控相关要求纳入其中。
政策变革:具体清理和修订的措施
此次通知不仅仅是对现有法规的一次简单调整,而是一次全面的审视和重大改革。国办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现行的法规和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找出那些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不符的内容,进行修订甚至废除。这一过程将覆盖多个领域,从工业和能源到交通和建筑,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
比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修订将涉及对新建项目的更严格的碳排放评估标准,确保新项目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就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修改,则将促使高耗能企业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碳排放。
影响分析:企业与市场的机会和挑战
这一系列变革措施无疑将对企业和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对于那些提前布局绿色发展的企业,如新能源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碳交易市场的预期收益和相关投资机会也将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传统企业来说,这一政策无疑将带来巨大的挑战。合规成本增加、生产工艺改进需求迫切,将迫使这些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技术升级和转型。
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实现中国的碳中和目标,也将推动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
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正采取更加坚决和系统的行动。这不仅是对国际承诺的履行,更是对国内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推动力。企业和市场应该抓住这一机会,积极应对挑战,共同为实现绿色发展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