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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287万,判刑11个月不等,乱倒固废被重罚

日期:2024-05-28 21:46:45

来源:国家固废技术情报共享平台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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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徐某在承包松阳县及邻县农村的山场、农田期间,在无固体废物处置资质情况下,将其承包的山场、农田提供给他人用于倾倒固体废物——工业制砂污泥。2022年2月至9月,4家产废企业将工业制砂污泥直接倾倒至徐某承包的山场、农田中,经鉴定,造成生态损害面积超过2.7万平方米。其中,毁坏林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堆放固体废物方量11万余立方米。

案件发生后,松阳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并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涉案山场、农田受损害面积以及倾倒固体废物方量等进行测绘,对受损地块后续生态损害修复费用作出评估。同时,该院对公益诉讼过程中需要补充调取的证据列出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力固定了4家涉案企业违法违规证据。

2023年9月,松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徐某提起公诉。同年10月,该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追加2名被告自然人、4家被告单位,诉请上述7名被告就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金、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赔偿1287万余元。2024年4月29日,松阳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目前该案一审刑事判决已生效,附带民事诉讼正在上诉中。

与此同时,针对松阳县存在的固体废物污染顽疾,松阳县检察院进一步介入监督,综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怠于履行固废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高效履职,合力开展系统治理。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整改落实。“我们将持续监督,不让固废污染‘江南最后的秘境’。”松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汪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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