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27 09:00:33
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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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向生态环境部提问:当前我国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部全力推进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截至2021年底,全国省、市两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地方党委政府审议发布。实施2年多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参与宏观综合决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法律“硬约束”
刘志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力争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机制更加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体在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建制度。研究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意见,进一步确立制度定位、明确各方责任,部署管控方案制定、更新、应用,加强监督考核等重点任务。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海洋环境保护法、环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法律“硬约束”。
二是优管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制定、实施应用、监督考核全链条管理,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规定。针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减污降碳协同、健全源头预防体系、支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热点、难点领域开展试点,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建立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地方并督促整改。
三是促应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加强国家-省级层面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平台辅助的决策能力,高效服务规划编制和项目招商引资等科学决策。加强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积极开展开发网页端、移动端,共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成果。
四是强基础。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理论和技术体系,适时启动修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和接口规范等技术标准,开展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入开展地方宣传交流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上半年审批新能源汽车项目环评同比增179.5%
刘志全在发布会上介绍,从全国环评审批情况看,环评审批数量、涉及总投资额均明显增长。
今年1—8月份,全国共完成环评审批8.09万个,同比增长13%,涉及总投资14.7万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基础设施、新能源、环境治理等项目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国审批水利项目环评1642个,同比增长37%;铁路专用线项目29个,数量创历史新高。新能源相关行业迅猛增长,新能源汽车项目218个,同比增长179.5%;风电项目317个,同比增长63.4%。大气污染治理、固废处置利用等环境治理行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为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刘志全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会同地方加快审查审批,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条件。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动生态环保措施创新。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在保水采煤等绿色工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加大研究创新力度,推动生态环保技术再上新台阶。
此外,要守牢生态环保底线,坚决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要求,切实守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依规,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三条底线,对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五个不批”情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把好准入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