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21 09:15:2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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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让执法“有章可循”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建设项目监督执法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及自主验收工作,对照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考核要求,结合六盘水市产业结构特点,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炼焦化学工业和火力发电两个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指南,系六盘水市行业首次。
《指南》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中的监管指导职责,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对查前准备、现场检查、环境问题以及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监督执法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重点、记录形式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指南》的印发有助于提高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监督执法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助于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队伍形象。
下一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将在监督执法检查中大力推广两个行业《指南》应用,不断修订完善指南内容,积极探索制定其他行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指南,全面规范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及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六盘水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盘水建立“三项机制”构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体”
六盘水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制度“三项机制”,构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体”,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共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齐商讨”。六盘水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司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衔接配合情况,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以及案件涉及的检验、监测、鉴定等方面的配合协作问题,共同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今年,共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2次。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共监管”。六盘水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并立案侦查的环境犯罪案件,需要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做好取证、检验、评估污染损失的,以及案件复杂、牵涉面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启动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发现问题4个。
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同配合”。六盘水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中,发现涉嫌环境犯罪的,核实情况并作出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将案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