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25 09:27:26
来源:环境工程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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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的绿色低碳工程。
《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
在源头减碳类方面,将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从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要求出发,在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4个重点方向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在过程降碳类方面,《方案》在提出工业、建筑、交通3个领域关键技术类别的同时,还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和低碳(近零碳)园区2个重点方向,布局一批低碳零碳钢铁冶炼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示范等工程。
在末端固碳类方面,《方案》提出在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等3个重点方向建设一批重点工程。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我国将通过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以及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等举措,强化项目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3〕1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国资委、能源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示范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推荐,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