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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美丽中国,有你有我

日期:2023-07-26 09:42:26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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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我们请有关专家撰写了解读文章,供大家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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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国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否则资源环境的压力不可承受”。《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的发布,恰逢其时,将有力改进我国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研究表明,我国消费领域资源环境绩效呈下降趋势,居民生活方式与行为,成为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影响因素。预计到2035年,我国居民消费引致的综合能耗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超过40%。尽管公民个人消费行为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很微弱,然而此类行为的集合则会对环境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引导公民生态环境行为非常必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的发布,大力倡导国人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有助于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丽中国。

  这次颁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知识技能与价值观,对应第一条;二是生活与工作方式,对应第二条至第七条;三是志愿与监督活动,对应第八和第九条。在这些具体行为指南的基础上升华为第十条行为规范——“共建美丽中国”。下文从上述三个方面依次进行解读。

  首先,知识技能与价值观。环境知识可以划分为事实知识和行动知识,前者指向客观事实,譬如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制度,后者指向行动技能,譬如绿色低碳生活的小窍门。尽管很多公民具备良好的环境态度,赞同绿色低碳消费,但因环境知识尤其是行动知识的匮乏,导致难以践行绿色低碳消费。譬如,中国的环境标志制度创立于1993年,已经建立了环境标志、节能标志、绿色建筑标志、有机食品标志等制度。一项针对中国环境标志的公众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环境标志的认知率仍待进一步提高。价值观是个体态度和信念形成的基础,深刻影响着个体行为,也是个体消费需求、消费态度与消费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理念、集体主义观念等有助于公民形成生态价值观,积极践行生态环境行为。树立社会榜样,有助于消费个体通过观察学习,改变知识技能匮乏的情形,消费者不仅可以简单模仿其行为,还可以抽象和总结出其行为的结构和基本原则,从而做出新的行为以适应新情况;通过学习,也有助于提升公民的生态文明素养、树立生态价值观。

  其次,生活与工作方式。体现为行为规范的第二条至第七条,涉及一些具体的行为选择,包括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以及呵护自然生态,包括了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方面,主要有关日常生活行为的绿色化。公民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在“衣食住行用游”等消费场景中采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所倡导的生态环境行为。包括,适度购买衣物,购买环保材质的衣物;拒绝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选用绿色环保装饰,选购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家电能效等级,是国家对家电产品以能效为区分的一种标准,通过这一标准,可以将家电产品进行区分。还包括,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降低出行碳排放;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减少垃圾产生并分类投放;以及在文化和旅游领域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私家车出行,可以通过三个途径降低碳排放:一是购买小型化、轻量化车型;二是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替代燃料汽车;三是合理使用私家车,减少出行频率。生产方式方面,主要有关生产投入品的使用。第六条内容指出,要多使用清洁能源,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不用超薄农膜。清洁能源,即绿色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它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原材料可以再生的能源,如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沼气)、地热能以及海潮能这些能源。化肥农药的不当使用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当处理行为,已成为中国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突出问题之一,亟须农户采取绿色生产行为。

  第三,志愿与监督活动。体现为行为规范的第八条与第九条。志愿活动具有示范、引导、倡议和监督功能。公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活动,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有利于通过提供绿色低碳信息、绿色低碳教育以及改变生活行为的方法,影响并带动其他人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监督活动,主要是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行为的劝阻、制止或曝光,体现为履行生态义务的公益行为、道德行为。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和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意见》指出,志愿服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新形势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要系统落实党中央关于志愿服务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延伸到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

  当整个社会营造出赞许生态环境行为的氛围时,对于个体将产生正向的引导作用,让消费者在践行绿色消费时,更加体验到内心的满足、快乐。有必要说明,公众践行绿色生活与工作方式,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作用并非立竿见影,然而只要每个公民做出一点努力,个人的行为就会转变成为集体的行为,集体的生态环境行为就能够通过降低消费端的能源资源耗费,拉动供给端的生产绿色转型,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重大贡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提供了行动指南,有利于人们从追求物质消耗数量的增长转向追求物质需求质量的提升,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道德经》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通过点滴积累,汇聚成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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