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16 10:09:35
来源:环保人技术网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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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中的土地整理、增减挂钩项等项目之间如何有效衔接?
答:土地整理与增减挂钩是针对不同用地,二者通过基础设施连通,实现项目之间的衔接。
2.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中,是否需要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修复具体方案写入实施方案中?
答:需要写入实施方案,后续还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规划。
3.批准立项暂未实施的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项目算正在实施还是未实施?
答:没有录入农村土地综合监测系统,不列入正在实施的项目。
4.项目区以前未编制工矿废弃地实施规划,能否实施?
答:可以实施。
5.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由于上位规划指导下位规划,县乡村规划均未编制,且完成时间较久。实施时如何做好各类规划的结合?
答:编制村规划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前提,若申报并列入试点,则应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6.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包含山、水、林、田、湖、草等多个方面的整治内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交通部门等多个部门,该种情况下,项目实施和验收标准是什么?指标收益分配又应该怎么调剂?
答:土地整治是平台,要统筹各类建设项目,按照村庄规划要求落实各类建设项目位置、用地标准和建设规则,其他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落实部门建设计划,项目验收遵从部门管理规定。整治后的指标,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调节使用,可以用到项目区,也可以用地省域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