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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系统治理 陆海联动 统筹推进海河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日期:2023-06-16 09:53:49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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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三水统筹  推进减污扩容  制定规划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的使命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用系统思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突出流域特点,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要逐步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环境,才能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规划》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内涵和任务上不断拓展。

“十四五”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61.2%,地表水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达到6个,滦河、桑干河、洋河、永定河等部分河段以及白洋淀、七里海满足生态水量(水位)要求。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达到432km,湿地恢复(建设)面积达到37.7km²,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达到10个,其中于桥水库、白洋淀、潮白河、北运河、龙河、滹沱河、滏阳河等9个重要水体优先恢复。风险防控应急能力显著提高,流域内的石化化工企业、尾矿库等重点风险源基本得到控制,重点湖库、河流藻华预警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主要水体底泥污染情况调查完成。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支撑力度持续加大,入海污染物负荷显著降低,总氮浓度有所降低,探索入海水量确定方案、保障路径,结合引调水、再生水利用,保障滦河入海水量。再生水回用力度显著增强,建设再生水回用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二、围绕国家战略  体现流域特色  构建流域布局


根据海河流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生态状况,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出的原则,坚持“三水”统筹和海陆统筹,突出 “四保、四增、四减”,通过保流水、增中水、减干河,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量;通过保好水、增良水、减劣水,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通过保天然、增土著、减扰动, 增强水生态系统韧性;通过保湿地、增入海、减总氮,支撑美丽海湾建设,实现“节水循环保水源,复鱼扩绿强韧性,消劣降氮补短板”,持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围绕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大战略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聚焦河湖水系完整性、水体流动性、水质良好性、水生生物多样性、水文化传承性,构建“一淀五湖,两带三区,六廊十源”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实现“一淀五湖鸢飞鱼跃,两带三区山海相融,六廊十源川流不息,海晏河清人水和谐”。

“一淀”即白洋淀:保障生态水位要求,促进水质稳定达标,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现“华北明珠、淀泊风光”。

“五湖”即衡水湖、南大港、北大港、七里海、察汗淖尔:着力开展生态保护。

“两带三区”即大运河文化带(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及京津冀水源涵养区、中部平原生态修复区和环渤海滨海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着力保障山区水源涵养功能,中部平原生态修复区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水质提升,环渤海滨海区实施陆海统筹治理。

“六廊”即滦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提升水资源调控能力,构建连山通海绿色河流生态廊道。

“十源”即桃林口、潘家口-大黑汀、于桥、密云、官厅、西大洋、王快、岗南-黄壁庄、岳城、盘石头等水库:控制富营养化,保障水源安全。

三、强化系统治理  深化陆海统筹  明确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海河流域在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将着力“节水循环保基流,增鱼扩绿强韧性”,即坚持绿色发展,节约优先,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构建生态水网,提升流域生态用水调配和保障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增强水生态系统韧性,开展天然生境和水生植被恢复,采取“三场”和洄游通道保护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土著鱼类。

(一)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聚焦“水净河清”,推进点、面、内三源齐治,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污染源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立“水环境—入河排口污染源”精细化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动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

加强桃林口、潘家口-大黑汀、于桥、密云、官厅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水库周边乡镇污染源治理,完善排水管网基础设施,推进种植业减少不合理化肥农药施用,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建设入库湿地和湖滨缓冲带,实施入库口湿地生物净化工程。改善库区生态,实施清淤和富营养化防控工程。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实施封闭管理,严防水质退化和环境风险,确保供水安全。

(二)完善生态流量保障体系

聚焦“有河有水”,推进降耗水、调活水、增好水三措并举,通过节水、再生水利用、引调水体系建设、闸坝调度和水系连通等措施,有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以满足重点河湖生态水量要求为目标,通过以自然水系和引调水河道为动脉的骨干水网,构建当地水、再生水、外调水“三水互补”的生态水量保障体系。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提升流域生态用水调配和保障能力。以南水北调中东线干线工程为纽带,以流域内骨干河道及大中型水库为骨架,推动山区骨干水库、南水北调干线、引黄干线、骨干河道的河湖库连通,推动滦河、蓟运河等河系连通,推动环城水系、郊野洼淀湿地坑塘等非常规水利用水网建设,形成流域协调联动、区域精细调度的多渠道生态用水保障体系。建立闸坝、水库联合调度机制,制定省、市二级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和闸坝调度方案,统筹配置当地水、再生水、外调水等各类水资源,提高境内河流、湖库、湿地调蓄能力。

(三)落实水生态系统空间管控要求

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水源涵养区、河湖缓冲带建设,实现环境改善、河湖增绿、生态扩容,提升河湖水生态功能。实施水源涵养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开展泉域重点保护区封育保护,促进流域恢复自然径流。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强度,开展河道生态综合治理,保障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恢复河流水清岸绿的生态系统。

京津冀北部水源涵养重要区,以官厅、密云、潘家口-大黑汀、于桥、桃林口等水库为重点,加大污染企业的关停力度,推动生态保护与恢复。太行山区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重要区,以岗南-黄壁庄、岳城、王快、西大洋、盘石头等水库为重点,严格控制和合理规划开山采石,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以娘子关泉、辛安泉、城头会泉、神头泉为重点的泉域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以滦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六河”为重点,控制岸线开发强度,加强河道水系治理管护,恢复河流自然生境。

(四)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因地制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对重点河湖、湿地采取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生生物天然生境。提升自然保护区等物种重要栖息地的连通性,逐步解决重点物种生境孤岛化问题。采取适当的增殖放流措施增加重要土著鱼类种群数量,逐步恢复重点水体物种多样性。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大清河以白洋淀为重点,通过建设水下森林系统、实施入淀河流综合整治、加强土著鱼类种群培育等措施,重点保护黄颡鱼、乌鳢、鳜鱼等经济鱼类,恢复水车前、杉叶藻、睡莲等水生植物种群数量。永定河以官厅水库为重点,在洋河入库口和妫水河入库口分别实施水质净化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恢复以中华多刺鱼为代表的土著鱼类。北运河通过加强渔业管理、划定禁渔期禁渔区等措施,保护鲤鱼、棒花鱼、草鱼等鱼类。潮白河通过对其上游及支流重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保护大鲵、中华九刺鱼、细鳞鲑、瓦氏雅罗鱼等水生生物。子牙河以滹沱河为重点,通过生态缓冲带建设和人工湿地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重点保护中华鳖和黄颡鱼等经济物种,恢复中华多刺鱼、团头鲂等土著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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