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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三个导向” 持续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日期:2023-06-06 09:38:23

来源:贵州人大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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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近年来,省人大环资委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实行正确监督。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根本遵循,在开展监督工作前,均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对相关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并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切实把握其核心要义,确保人大监督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来谋划和安排监督工作,精准选择监督议题,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监督与党中央及省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如,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频频出手,精准发力,连续五年开展执法检查,先后检查了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等七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有效监督。始终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作为人大监督的首要目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报告、贵州环保行、专题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持续跟踪监督问题整改情况,打好监督工作“组合拳”,着力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方法手段,拓展广度深度,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结合起来,既有明察也有暗访,直奔问题、动真碰硬,坚决避免监督中“粗、宽、松、软”的问题。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多渠道、多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让人大监督更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增强实效,探索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监督闭环。如,自2012年开始,围绕乌江和赤水河的保护,连续组织开展10次贵州环保行活动,积极借助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持续紧盯和推动解决乌江和赤水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省人大常委会持之以恒的强力推动下,乌江和赤水河流域保护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根本扭转,干流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以上。

三是坚持法治导向,实行依法监督。始终将“依法”二字贯穿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遵循“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认真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工作之中,做到行权不越位、决定不办理、监督不代办,坚决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逐条对照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严格检查法律制度的执行和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如,在2021年组织开展的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中,认真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明确执法检查重点范围,确保执法检查有的放矢。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监督程序,探索形成包括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等六个环节在内的“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的“组合拳”,增强了人大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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