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格式有文件要求吗?具体文件可否指出一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是报告书项目验收报备必备材料之一吗?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指出,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包括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等,应符合《附录B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附录C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附录D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提纲》《附录E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等有关要求。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规定,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即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在监测工作开展前要制定监测实施方案;在监测期间要做好监测记录和数据整编,按季度编制监测报告;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编制监测总结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是指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 2.《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应当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只需要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