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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因未按规定备案!关于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

日期:2023-04-06 09:09:42

来源:环保人信息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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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中的疑问回复


问题:
作为基层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今年我县大部分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将满三年,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内容,应进行回顾性评估,因我县企业情况复杂,现有以下疑问请求部里给予答复和指导:
1.对于企业个别内容变化及时修订预案的(非重大修订),是否要求企业进行重新备案?是否按照最新出台的指南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是否按照最新的评审指南进行重新评审?需不需要出具新的备案编号?若不需要重新备案,需不需要在备案表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体现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修编,该怎样落实相关备案工作。
2.对于企业对应急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回顾性评估工作,假如企业未发生变化的,是否按照最新出台的指南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是否按照最新的评审指南进行重新评审?需不需要出具新的备案编号?若不出具新的备案编号,该怎样体现或佐证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的回顾性评估工作。(个人建议:对于无变化的企业(如加油站、城镇污水处理厂),假如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回顾性评估需要重新评审和备案,无疑增加了企业或政府的成本,是否可以不用评审和备案,或者采用其他更合理的方式处理。)           
回复:
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生态环境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备案受理部门,不需要重新备案
二、企业在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回顾性评估时,推荐参照最新或当地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等技术文件进行。
三、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必须要去备案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由此可见,上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不编制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可以依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近年来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导则、标准和管理办法,尤其是网上平台的备案要求,亟需企业必须按规范编制、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而顺利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网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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