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30 13:02:13
来源:环保人信息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0次
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申请、核发、登记的程序要求,明确了监管要求、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2018 版《办法》与《条例》等规定内容比较,在管理对象和范围、管理程序和流程、管理内容、实施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不一致,且缺少《条例》规定的排污登记、排污限期整改管理等相关规定,已经不能满足排污许可现行环境管理需要。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典型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对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