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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发布环评等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

日期:2023-02-16 14:22:11

来源:环保人信息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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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3年 第7号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2月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6日印发

 

图片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主项)

子项

实施机关

业务办理项

1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国家级权限)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2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国家级权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3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核动力厂和研究堆选址、建造、运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民用核设施(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铀矿冶、电磁辐射、核技术利用等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4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国家级权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省级权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设区的市级权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县级权限)

5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省级权限)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省级权限)

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省级权限)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省级权限)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审批部门可以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省级权限)

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设区的市级权限)

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审批部门可以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设区的市级权限)

6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江河、湖泊新建排污口审批(国家级权限)

江河、湖泊改建排污口审批(国家级权限)

江河、湖泊扩大排污口审批(国家级权限)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江河、湖泊新建排污口审批(省级权限)

江河、湖泊改建排污口审批(省级权限)

江河、湖泊扩大排污口审批(省级权限)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江河、湖泊新建排污口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江河、湖泊改建排污口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江河、湖泊扩大排污口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江河、湖泊新建排污口审批(县级权限)

江河、湖泊改建排污口审批(县级权限)

江河、湖泊扩大排污口审批(县级权限)

7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

生态环境部及其派出机构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新办证)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延期)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变更)

8

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设置审批

生态环境部

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设置审批

9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

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

10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国家级权限)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省级权限)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县级权限)

11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及进出口审批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

生态环境部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新办)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变更)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许可及进出口审批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许可及进出口审批

12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

生态环境部会同科技部、外交部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批准函申请)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批准函变更申请)

13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生态环境部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首次申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登记证变更)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重新登记)

14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生态环境部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15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16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省级权限)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17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新办)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变更)

18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

生态环境部

申请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

重新申请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

19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国家级权限)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省级权限)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2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首次申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住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重新申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换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注销

21

一般固体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审批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固体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审批

22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国家级权限)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省级权限)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县级权限)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县级权限)

23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

生态环境部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延续申请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变更申请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销注册

24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认定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申请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延续申请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变更申请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注销执照

25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认定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申请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变更申请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延续申请

境外单位焊接人员资格核准

2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认定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申请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变更申请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延续申请

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

27

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

生态环境部

核准民用核材料许可证申请

28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

生态环境部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

29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首次取证申请办理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变更申请办理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延续申请办理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注销

30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册

生态环境部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册登记首次申请办理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申请办理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重新注册登记申请办理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销注册

31

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部

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

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资质认定延续

32

民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等活动许可

生态环境部

核设施许可证首次申请(选址、建造、运行、退役)

核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建造、运行)

核设施营运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

调整作为颁发运行许可证依据的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运行限值和文件,经批准的与核安全有关的程序和其他文件的申请

核设施迁移、转让或营运单位变更申请

核设施定期安全评价

33

辐射安全许可

辐射安全许可(国家级权限)

生态环境部

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申请(国家级权限)

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国家级权限)

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国家级权限)

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国家级权限)

申请注销或部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国家级权限)

辐射安全许可(省级权限)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申请(省级权限)

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省级权限)

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省级权限)

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省级权限)

申请注销或部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省级权限)

辐射安全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申请(设区的市级权限)

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申请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设区的市级权限)

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设区的市级权限)

申请注销或部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34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35

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

生态环境部

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

36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单位许可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许可

生态环境部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许可证首次申请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申请变更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许可证载明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发生变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获延续的重新申请许可证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废物贮存单位许可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首次申请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申请变更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载明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发生变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获延续的重新申请许可证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置单位许可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首次申请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申请变更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载明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发生变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获延续的重新申请许可证

37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可能造成跨省界环境影响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生态环境部

可能造成跨省界环境影响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除可能造成跨省界环境影响外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除可能造成跨省界环境影响外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38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审批

生态环境部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首次申请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重新申请领取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

申请变更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

39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

生态环境部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首次申请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申请变更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型号

申请变更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

40

使用境外单位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审批

生态环境部

境外单位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首次申请

境外单位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申请变更境外单位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

41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

生态环境部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申请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

运抵境内或途经境内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

运抵境内或途经境内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

运抵境内或途经境内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运抵境内或途经境内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批申请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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