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一站式”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贵州(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等)市州发改委委托节能报告评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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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件重要文件
日期:2023-01-16 09:10:56
来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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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件重要文件
1.
2022年3月1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时期智慧水土保持建设工作方案》(办水保函〔2023〕235号),明确了智慧水土保持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确定了制定水土保持数据管理规则、建设全国水土保持一张图、研发水土保持模型、搭建智慧水利水土保持分系统等四方面23项具体举措、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2.
2022年3月3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2〕91号),从水土保持规划、监管、治理、监测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职责。明确流域管理机构要编制或修订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建立实施部批水土保持方案征求流域管理机构意见、国家级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查以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水土保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建议征求流域管理机构意见等制度。流域管理机构承担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监督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督促指导流域内投资计划执行、开展重点工程监督检查等职责。
3.
2022年4月2日,水利部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保〔2022〕162号),从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工程验收、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对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4.
2022年4月2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2〕120号),从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验收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5.
2022年6月27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编制《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收集了54个在发现问题、调查取证、处罚适用、法律条款争议与解释等方面具有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例,印发各地交流借鉴,推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效能。
6.
2022年7月22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水土保持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水土保持数据标准(试行)》(水保监测函〔2022〕19号),明确了水土保持数据内容、来源、标准及录入要求,以及数据填报提交、更新、审核、传输、共享、维护、使用等全过程管理要求。
7.
2022年7月2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做好2022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2〕223号),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丰富动态监测内容,深化成果分析评价,严格进度要求和质量控制,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2022年动态监测各项工作任务。
8.
2022年9月16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2〕21号),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是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建设项目认为水土流失的第一道防线,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方案质量关,切实落实相关单位的责任,强化方案的质量问题处理,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发现方案的质量问题,公开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9.
2022年9月29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办水保〔2022〕269号),明确了新一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思路目标、监测任务、方法路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开展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
10.
2022年10月2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开展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2〕955号),启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的2022年度评估工作,包括省级自评和国家级评估,国家级评估结果将纳入报送国务院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年度报告中,并作为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2021—2025年考评的重要依据。
11.
2022年11月14日,水利部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水保〔2022〕411号),从淤地坝登记范围、方式、程序,销号情形、条件、程序以及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对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2.
2022年12月16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2〕329号),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有关规定,强化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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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国新办举行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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