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说明36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大河裕民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大河裕民小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大河裕民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咨料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2月08日。本次对项目建设期建设内容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秦海生/18685810723
评估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舒磊/1660851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