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编制实施生态环境重要规划,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程和重要政策,开展相关重大专项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现选编,供有关部门、地方在工作中借鉴。
为有效破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覆盖面有限,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长期游离于自动监控设施之外,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长期人少事多、身兼多职等问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构建“五精准”体系引领执法新模式。
为精准锁定排污企业夜间生产情况,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发“环保鹰眼”数据产品,实现夜间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数据在线监测。“环保鹰眼”数据产品采用峰谷电量比和负荷监测数据相结合的手段,通过对企业用户昼夜用电负荷不平衡进行判断,筛查疑似夜间生产企业用户。2021年以来,“环保鹰眼”已提供相关区域企业生产数据报表45份,宁波市已在北仑、鄞州、慈溪、余姚等地多次开展夜间、拂晓执法行动,精准查获90余家夜间生产型“散乱污”企业,为推动全域产业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22年3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与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签署《关于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美丽宁波建设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电力数据应用于执法的有关要求。
为解决宁波市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散,环境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信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信访直通车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试行方案》,建立生态环境信访直通车机制。对信访办理结果回访不满意或仍未解决的,通过周报推送至“市生态环境信访直通车工作群”,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视情提级督办;仍未解决的,则在月(季)报中予以通报,提交市级层面重点解决。通过区域精准推送,得到所在区域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督办,形成整改闭环。自信访直通车机制全面运行以来,累计推送解决重复件和不满意件等重要信访件1634件,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信访重复率从12.8%降到4.9%,不满意率从3.3%降到0.6%。
为有效监管无法安装或不适宜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借助科技化手段从单纯污染排放结果管理转变为治污过程智慧化管理,宁波市从2021年初开始在全市电镀、铸造行业及正面清单企业推进智慧环保用电监控系统建设。该系统主要通过对企业产污、治污设施运行状态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分析,有效发现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闲置、不正常运行、环境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精准比对监控对象生产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监管漏洞打上“科技补丁”。宁波市智慧环保用电监控系统突出分级管控,整体智治,系统报警90分钟内由排污企业自我管控自我修复,系统报警持续90分钟以上由环境监管部门介入,倒逼企业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截至2022年6月,宁波市智慧环保用电监控系统平台已投入试运行,累计安装企业210多家、监控点位10000余个,发送报警提醒3000余条。
为从海量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中分析弄虚作假的线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集执法骨干、自动监控专家、信息软件专家会商研究开发了一套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分析软件系统。该系统根据数据分析研判规则,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获取的大量重点排污单位监控因子时均值、分钟值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判定、筛选,高效排查、精确定位自动监控数据分钟值突变、时均值稳定低值、长期恒值、极小值、异常值、长期脱机等多种涉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的违法线索,为精准锁定问题企业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该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已查处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5家、超标排污企业20余家,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监管”的科技监管作用。
通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的提升和对企业的现场帮扶服务,强化解决问题的“措施精准”。一方面,宁波市积极参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不断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对环境违法企业做到“利剑高悬”的点穴执法,突出“执法措施精准”。2021年,宁波市共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54起,处罚金额1.36亿元。另一方面,对轻微违法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企业、上市或拟上市企业、全国单项冠军企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等,组建第三方环保帮扶队伍开展现场帮扶,点对点服务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企业环境保护巡查整改体系,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做到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突出“服务措施精准”。目前,宁波市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200余万元,聘请专业人员88人,组建第三方环保帮扶队伍7支,组织交流座谈30场,指导服务企业1120家,发现并督促指导企业整改环境问题30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