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14 09:08:09
来源:碳达峰中和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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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既是碳排放主体,又是实现碳中和愿景、发展碳中和技术的主体,是助力我国低碳转型的中坚力量。作为碳中和目标的行动主体,每家企业都责无旁贷。
在愈发激烈的低碳转型浪潮下,企业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主动承担起低碳减排任务,同时搭乘能源转型快车,顺势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及利润空间。
自我国政府提出“双碳”目标后,碳中和已成为企业宣传热词。从高耗能企业到新兴科技企业,不断有企业加入到碳中和的队伍中来。众多能源央企率先反应,纷纷表示力争提前碳达峰;各大金融企业紧随其后,宣布承销首批“碳中和债”;同时,互联网巨头也加入到碳中和竞赛中来。
但目前来看,相较于国外很多长期致力于碳减排目标的企业而言,我国仍有一大部分企业对于承担减碳目标的自发意识明显不足,很多企业空谈碳中和理念,并没有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行动路线,也没有明确的碳排放范围。同时,很多企业避重就轻,绕开核心减排,只是在植树造林这种“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al-based Solutions,NbS)上做文章。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企业的“投机”“搭车”心态,不允许其只谈不做,让企业真正科学认知碳中和呢?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行动。
摸清自己的“碳家底”
企业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依据是明确其生产和运营范围内的碳排放量,做好碳排放核算工作是企业开展碳中和工作的基础。
企业全价值链的生产运营活动有很多,每个企业的碳排放范围应该如何界定?一般来讲,碳排放范围可参照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The Greenhouse Gas Protocol),它将企业碳排放范围分为范围1、范围2和范围3。其中范围1是直接排放,范围2和范围3是间接排放。企业的性质不同,在各范围的碳排放量也不同。
范围1是指企业自有设施的排放,例如制造业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能源行业的燃料燃烧等;范围2是企业消耗外购能源导致的供能机构的排放,例如企业外购电力和蒸汽产生的排放,以互联网科技行业为代表—数据中心的外购电力;范围3是指其他所有排放,包括外购商品和服务、上下游产业链以及售出产品的使用过程等的碳排放量,例如员工出差、上下游运输及分配和租赁资产等。
明确碳排放范围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其对运营全范围的碳排放进行梳理,特别是上下游的碳排放。但是,目前国内企业大都没有明确在哪一类碳排放范围实现碳中和,如果没有明确排放范围,那么企业提出的碳中和目标就会存在歧义,也不具备任何可比性。
开展碳核算
企业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有两种国际标准核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4标准,例如企业碳核查,就是核算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只包含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在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碳减排量核查工作中常用到这一方法。
第二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7标准,该方法除了统计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还统计了范围3的排放,可以测算技术方案的碳排放,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对比评价,同时也可以测算企业的碳足迹,用于企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核算。
第一种方法容易核算和核查,而第二种方法涉及供应链全过程的排放,较难准确核算。但是,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核算,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进行大量的直接碳排放,无法达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门槛,企业很难改进,限制减排潜力的发挥。
因此,对于大多数并不是直接高碳排放的企业,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核算,测算全价值链的碳排放水平。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结合新兴技术和数字化方案,如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提升碳排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应定期对碳足迹的进展进行信息披露。
制定科学的碳减排目标
当算清当前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后,企业要围绕自身业务特征,结合我国“30·60”双碳目标,制定自身的碳减排目标和规划,并配合出台自身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
企业在制定碳减排目标时,可参考“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发布的指南,制定符合《巴黎协定》的科学碳目标。科学碳目标已成为全球公认的企业设定碳减排目标的标准,旨在为企业提供基于气候科学减排目标的清晰指导框架,从而确保企业设定的碳减排目标和速度与《巴黎协定》中控制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小于2℃的目标相一致。截至2021年5月,全球60个国家近50个行业的1465家企业公开宣布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已有729家企业正式获得批准。
SBTI要求企业设定科学碳目标时,应覆盖企业至少95%的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量,鼓励企业努力根据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1.5℃内的情景设定碳目标。针对范围3目标的设定,当企业范围3的排放量超过企业总排放量的40%时,企业需要制定范围3减排目标,且目标设定应至少覆盖范围3总排放量的2/3,某些特定行业必须制定范围3目标。
在执行SBTI的时候,企业需要注意“碳抵消”“避免排放”不算入科学碳目标中,这是为了鼓励企业实施积极的减排行动,减少绝对排放。申请加入SBTI的流程包括提交企业雄心承诺函、制定科学碳减排目标、提交目标验证、宣布目标以及企业进行披露、报告每年的排放数据5个环节。
此外,企业的行动速度要跟得上宣传速度,不能只空谈目标,也要将碳中和目标纳入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当中。
首先,在制定碳中和目标时,建议企业将目标分解成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主要目标可以是企业于某年实现碳中和,次要目标则可以是碳排放强度较某年下降的比例。
其次,需要考虑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相关行业的环保政策与制度,确保企业的行动路线图符合各项政策和监管的要求。
最后,还应加强企业高级管理层的参与,确保碳排放管理与企业业务发展战略相协调,为制定有效的碳减排措施及定期监察碳减排奠定基础,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碳资产管理的水平。
制定具体的行动路线图
明确具体的减排实施路径是确保实现各关键时间节点目标的前提。本书前述“碳中和”公式能够帮助企业明确具体的碳减排路径,根据公式,碳减排路径分为5大类。
在能源供给侧,第一类是清洁能源替代,如煤改电、利用风能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等;第二类是清洁能源输送和存储,如储能(氢气就地消纳等)。
在能源需求侧,第一类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节电和节蒸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提高原料利用率等。第二类是生产运营低碳化,包括开展原料替代(如钢铁行业的废钢代替铁矿石)、电气化改造(如发展电动汽车)以及技术改造。最后一类是发展负碳吸收技术,主要是指CCUS技术。
采用这些方法后仍存在“减无可减”的剩余碳排放企业通常可以进入碳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还可以购买绿色电力指标,如购买绿色电力证书,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
企业应如何将具体的减排行动融入生产运营中?通过分析欧洲领先企业的减排行动,我们总结出几点落地建议。
首先,成立企业级减排项目小组,由公司高层作为小组领导,以更有力地推动减排行动,并定期审查各部门的减排成果。
其次,将公司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细化为各部门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并将减排目标纳入部门负责人考核体系,设置环境关键绩效指标(Environment KPI,E-KPI),提高内部各运营环节的减排积极性。
最后,设立公司“碳税”,在公司内部交易中,通过建立模拟市场的方式将碳税成本计入模拟利润计算,让各部门主动承担起减少碳排放的责任。
例如,某大型集团在2012年开始实施碳税责任制,各部门使用内部高碳产品或服务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碳税(每吨15美元)。这些碳税不仅将影响部门利润,并且各部门需要将这些碳税“真金白银”实际缴纳至集团总部,形成碳减排专项资金(carbon sink),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
“核心减排”是重点发展培育低碳技术
实现碳中和意味着企业要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上做深度调整,而不只是过度依赖植树造林等碳抵消方式。
由于森林种植面积和土地面积有限,因此我国可开发利用的碳补偿“额度”有限,也就是说,NbS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固碳,有助于实现碳中和,但它并不是“万金油”,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例,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才是企业碳减排的重点。
这就需要企业围绕核心业务,在工艺和技术方面加大研发和投资力度,拓展低碳转型的解决方案,确保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升级。
企业可选择与研究机构、专家等开展合作,共同研究“核心减排”技术。在降低内部核心业务碳排放量的同时,还应加大碳捕集等“负排放”技术的研究,以降低企业的绿色溢价。
技术是企业实现碳中和赛道上重要的一环,率先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将引领行业实现低碳与效益双赢。
针对不同行业,前文也提到应重点发展何种技术来实现节能减排,例如电力行业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发电技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钢铁、水泥等工业行业通过原料、燃料替代,深度拓展工业电气化,利用工业余热回收,大力发展CCUS技术等。企业需要直面碳减排的挑战,真正致力于碳中和,而不是不成比例地过度依赖NbS,给自身染上“漂绿”嫌疑。
建立全供应链碳中和管理体系
目前一些先进的企业已经开展全供应链的碳减排工作,并且要求供应链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加入碳减排项目小组,将低碳环保作为供应商筛选指标之一。
例如,某科技公司在过去十多年对每一款产品都做供应链碳排放的调查,并发布产品碳足迹结果。还有一些制造企业将供应链上游材料碳排放指标纳入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中,为企业供应商选择提供决策依据。
另外一些企业每年与每一家关键供应商共同制定减排目标,并且在年末审查其是否达成年初目标,将审查结果纳入下一年度供应商遴选指标。而且随着全供应链、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理念的推广,企业对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碳减排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尤其将合作伙伴的低碳减排纳入评价体系后,获得多级供应链的碳排放数据已不再是难题。
企业应树立建立碳中和全供应链碳排放管理体系的理念,从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争取尽快实现供应链碳中和。
运用数字化转型赋能
当前,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工厂、智慧建筑等的建设是全面展开碳减排运动,实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而智慧的“抓手”离不开数字技术赋能。
对于企业来说,数字技术创新是催生企业发展新动能的核心驱动力,能为企业带来新链接、新流程、新业务和新业态,企业的低碳发展路径离不开数字化转型。
因此,企业要想实现碳中和,就要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积极参与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等的布局,主动把握甚至引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变现有的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注重碳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在面临同类商品的选择时,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业务透明度高、主动披露对人类和地球有何影响的企业的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进行透明和可持续的信息披露,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
在碳中和目标下,企业作为碳排放的主体,更有责任进行高水平的碳风险管理和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碳风险管理体系,系统评估碳风险,采取主动防范、控制、补偿、承担和机遇转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碳风险管理,并定期更新碳风险管理体系,将碳风险管理和碳合规纳入其中。
在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符合政府或市场规定的报告披露要求,并参考相关国际标准。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披露形式,回应市场关注点,并参考综合报告理念,全面展示企业财务和非财务数据。
评估碳减排成本应对碳关税对经济的影响
碳关税将加大出口企业的成本,剥夺某些碳排放量高的企业原有的成本优势,改变行业竞争格局。
比如欧盟2021年3月通过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议案,焦炭、石油精炼产品、采矿和采石等行业将直接受到影响。由于我国钢铁企业碳排放量大,出口欧盟需要缴纳高额的碳税,而碳效率高的外国钢铁企业支付的税费将比我国钢铁企业少50%,因此相较于其他国家碳排放较少的钢铁企业,我国钢铁企业将丧失成本优势。
为减少碳关税的影响,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执行绿色低碳发展的方针,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各国政策的最新动向,评估碳成本,将碳成本纳入企业经营决策中,及时衡量碳价格对产品和其他相关成本的影响,并将之纳入提供给管理层的成本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