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新建或改造不少于200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制修订不少于200项计量技术规范,筹建一批碳计量中心,实质性参与不少于30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供给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到2060年,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方案》要求,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提供关键保障。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制定绿色能源消费相关核算、监测、评估等标准。
《方案》明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基础通用和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等工作。
《方案》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为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以及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提供关键支撑。
健全非化石能源技术标准,围绕风电和光伏发电全产业链条,开展关键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维护、废弃后回收利用等标准制修订。建立覆盖制储输用等各环节的氢能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海洋能、地热能、核能、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标准体系,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等标准的研制。
《方案》要求,完善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标准。开展煤炭绿色智能开采、选煤洁净生产以及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标准研制。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加工、运输等节能低碳生产技术标准研制。
同时,加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制修订。围绕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机械、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开展标准体系建设。
针对公路、水运、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开展节能降碳设计、建设、运营、监控、评价等标准制修订,完善物流绿色设备设施、运输和评价等标准。
《方案》提出,加强基础设施低碳升级标准制修订。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建设、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房节能改造、绿色建造等标准。完善建筑垃圾、余能余热再生及循环利用设备标准。
同时,重点开展降低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抵扣标准研制,推动种植业与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标准研究,完善工厂化农业、规模化养殖、农业机械等节能低碳标准。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制修订上,《方案》明确,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围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循环链接等标准制修订。健全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
《方案》要求,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提供关键保障。
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制修订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制定绿色、可持续金融相关术语等基础通用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征信、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碳中和债券评级评估、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统计等标准。
同时,加快碳排放交易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标准,研究碳排放交易实施规范、交易机构和人员要求等标准。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制定绿色能源消费相关核算、监测、评估等标准。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绿色低碳服务标准。
《方案》还指出,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制修订。研究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标准。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认证评价、生态产品减碳成效评估标准制定。
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完善计量制度规则,研究制定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重点行业碳计量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建立碳计量监测、碳计量审查和评价等制度,推进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有效衔接。
成立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碳计量政策研究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加快制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在线监测设备校准、碳排放与碳监测关键参数测量方法、企业碳排放直接测量方法、城市碳排放时空反演方法、碳汇计量等计量技术规范。并研究制定碳排放计量模型、碳排放计量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等计量技术规范,为碳交易、碳核查等提供计量支撑。
重点工程和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实施碳计量科技创新工程,加强碳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实现计量协同创新。
实施碳计量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面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需要,布局一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并在部分企业、园区和城市开展低碳计量试点,树立一批碳计量应用服务标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示范。
《方案》指出,要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加快完善碳排放监测、核算、核查、报告与评估等碳达峰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积极研究制定碳中和基础与管理标准。建立标准快速制定机制和渠道,2023年前完成3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同时,推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地区,结合实际建立区域协同的标准实施机制。
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加大制冷产品、工业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及测量评估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等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升工作。推进车辆燃油经济性及能效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建立能效能耗标准实施监测统计系统,2025年前完成100项能效能耗标准及配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方案》指出,要发挥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前沿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相关标准,以标准先行带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2025年前完成30项前沿低碳技术标准制定。
此外,《方案》还提出若干保障措施,其中明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基础通用和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等工作。
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新建或改造不少于200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制修订不少于200项计量技术规范,筹建一批碳计量中心,实质性参与不少于30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供给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到2060年,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方案》要求,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提供关键保障。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制定绿色能源消费相关核算、监测、评估等标准。
《方案》明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基础通用和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等工作。
《方案》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为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以及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提供关键支撑。
健全非化石能源技术标准,围绕风电和光伏发电全产业链条,开展关键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维护、废弃后回收利用等标准制修订。建立覆盖制储输用等各环节的氢能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海洋能、地热能、核能、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标准体系,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等标准的研制。
《方案》要求,完善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标准。开展煤炭绿色智能开采、选煤洁净生产以及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标准研制。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加工、运输等节能低碳生产技术标准研制。
同时,加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制修订。围绕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机械、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开展标准体系建设。
针对公路、水运、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开展节能降碳设计、建设、运营、监控、评价等标准制修订,完善物流绿色设备设施、运输和评价等标准。
《方案》提出,加强基础设施低碳升级标准制修订。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建设、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房节能改造、绿色建造等标准。完善建筑垃圾、余能余热再生及循环利用设备标准。
同时,重点开展降低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抵扣标准研制,推动种植业与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标准研究,完善工厂化农业、规模化养殖、农业机械等节能低碳标准。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制修订上,《方案》明确,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围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循环链接等标准制修订。健全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
《方案》要求,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提供关键保障。
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制修订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制定绿色、可持续金融相关术语等基础通用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征信、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碳中和债券评级评估、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统计等标准。
同时,加快碳排放交易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标准,研究碳排放交易实施规范、交易机构和人员要求等标准。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制定绿色能源消费相关核算、监测、评估等标准。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绿色低碳服务标准。
《方案》还指出,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制修订。研究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标准。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认证评价、生态产品减碳成效评估标准制定。
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完善计量制度规则,研究制定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重点行业碳计量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建立碳计量监测、碳计量审查和评价等制度,推进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有效衔接。
成立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碳计量政策研究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加快制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在线监测设备校准、碳排放与碳监测关键参数测量方法、企业碳排放直接测量方法、城市碳排放时空反演方法、碳汇计量等计量技术规范。并研究制定碳排放计量模型、碳排放计量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等计量技术规范,为碳交易、碳核查等提供计量支撑。
重点工程和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实施碳计量科技创新工程,加强碳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实现计量协同创新。
实施碳计量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面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需要,布局一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并在部分企业、园区和城市开展低碳计量试点,树立一批碳计量应用服务标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示范。
《方案》指出,要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加快完善碳排放监测、核算、核查、报告与评估等碳达峰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积极研究制定碳中和基础与管理标准。建立标准快速制定机制和渠道,2023年前完成3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同时,推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地区,结合实际建立区域协同的标准实施机制。
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加大制冷产品、工业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及测量评估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等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升工作。推进车辆燃油经济性及能效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建立能效能耗标准实施监测统计系统,2025年前完成100项能效能耗标准及配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方案》指出,要发挥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前沿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相关标准,以标准先行带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2025年前完成30项前沿低碳技术标准制定。
此外,《方案》还提出若干保障措施,其中明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基础通用和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