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8-15 08:56:41
来源:万瑞工程咨询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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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缩小用地预审范围
二
占用耕地和永农的
2022年8月2日,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规定:
办理用地预审时,涉及占用耕地的,原则上项目所在区域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应当充足,储备指标不足的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明确补充耕地落实方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并承诺在农用地转用报批时能够落实占补平衡要求,建设单位应承诺将补充耕地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
三
简化改进
四
用地预审权下放了
五
合并办理用地预审
六
取消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