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一站式”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贵州(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等)市州发改委委托节能报告评审单位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业务领域

焦点关注

环评审批未履行一次性告知被通报!

日期:2022-05-23 08:55:19

来源:环保人信息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0


河北省邯郸市纪委监委近日公开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2起案例涉及生态环境领域。
一起案例指向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鸡泽县分局双塔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王聪聪违规收取企业罚款问题。
据悉,2021年4月初,王聪聪对鸡泽县某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违法排污,在未开具罚款票据、未履行处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违规收取该企业罚款现金。2021年5月,王聪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去其双塔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职务,并调离执法岗位。
而另一起案例则指向曲周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原负责人胡启园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问题。
今年3月,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河北省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度》、《服务窗口延时、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文件。其中《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因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申请人多次往返,产生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此次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的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案例,为全市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局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推荐最新项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