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为确保方案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发布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抽查对象以2018年以来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为重点,覆盖了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制和承诺制等不同类型。水保司对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抽查,抽查总数不少于200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抽查,原则上抽查总数不少于100个。
抽查内容以六个“是否存在”为重点开展抽查,即: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重大缺陷遗漏,是否存在拆分项目、“以大报小”,是否存在拷贝抄袭、张冠李戴等明显错误,是否存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不完善有效,是否存在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和投资明显不合理,是否存在取土场、弃渣场选址、土石方综合利用方案不合理不可行等问题。
水保司将于3-5月集中开展对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抽查;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底前完成对市县两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抽查,并于6月10日前将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处理措施等情况上报水保司。
结语:本次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的抽查,将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全面提升,营造良性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