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14 13:47:53
来源: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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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发改投资〔2022〕67号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提升民间投资比重,按照《2022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筛选了25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实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作为扩大有效投资、提升民间投资比重的重要抓手。各市(州)要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督促落实,扎实有效推进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实施,紧紧围绕全省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45%左右的预期目标,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取消准入限制,激发投资活力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大力实施扩大民间投资专项行动,进一步放宽民用机场、公路、铁路、水运、煤矿开采、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基础电信运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国防科技、军民融合等领域市场准入,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更广领域,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坚决取消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三、强化政策支持,做好引导服务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扎实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加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储备管理,试点项目申报和审查工作对各种所有制企业、本地和外埠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我省项目建设。争取安排国家示范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支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好用足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财政资金,按规定积极支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帮助民营企业缓解经营发展中遇到的资金困难。
四、优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实施
完善银政企沟通合作机制,及时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推介,适时发布民间投资工程包。研究推广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支持,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民营企业壮大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保障。强化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争取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用地支持,加快项目推进。
五、加强调度管理,做好研判分析
省发展改革委对25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实行台账管理、按月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计划推进动态,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民间投资统计,指导民营企业按照统计法及统计有关规定,将民间投资全面如实入库统计,做到应统尽统,认真做好民间投资趋势分析和研判。各地要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推进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报送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六、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新规定。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门户网站的民间投资专栏,用于公布民间投资有关政策、工作计划以及重点项目等,畅通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要及时总结促进民间投资中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释放积极信号,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积极营造民间投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