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3 12:59:16
来源:工业水处理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0次
第一财经记者近日跟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多个城市看到,一些已经建成的治污设施管理不善,管网建设滞后,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已成为水环境改善巨大的“绊脚石”。
日前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
01
多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贵州省毕节市位于川滇黔三省交界,是乌江、北盘江、赤水河发源地,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12月初,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毕节市污水直排污染环境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大方县、七星关区、纳雍县等县区问题尤为突出。
12月16日,督察组通报,毕节市大方县城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8万吨/天,但实际处理能力仅1.4万吨/天,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由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该县大量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当地还通过3条排污沟渠将污水违法排入附近溶洞,对独特的岩溶生态系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
其中,仅城南片区每天就有约5000吨生活污水经排污沟进入溶洞。监测结果显示,该排污沟内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279毫克/升、26.4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3倍和25倍。
七星关区是毕节市主城区,由于污水收集处理体系规划建设不系统、不科学,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加上日常巡查维护不到位,管网病害情况较为普遍,大量河水或雨水混入污水管网,导致污水收集量远超现有处理能力。
12月6日,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人员在毕节某污水处理厂检查。摄影/章轲
像毕节这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城市为数不少。
12月12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松辽流域治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管网建设改造严重滞后,“十三五”时期,9个市州有7个未完成新建污水管网任务,吉林、辽源、白山3市仅完成10%左右,合流制管网改造任务也推进滞后。
督察组发现,吉林省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明显。长春市南部、西部、北郊污水处理厂和白山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临时应急处理设施效率较低。全省有4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
12月13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情况时也指出,湖北省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突出。如武汉市探测出混错接点3932个;完成缺陷检查的管网中,平均每公里就有5.9个三、四级缺陷。孝感市孝昌、大悟两县未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新增管网等任务,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澴河。
2018年以来,广东省财政投入2100多亿元治水,采取超常规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城市(含县城)污水管网2.62万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08.9万吨/日。
但广东的水环境治理区域城乡不平衡。12月13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时也指出,近年来,广东省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空前,但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及练江流域,区域管网建设不平衡,污水收集率差异明显。
督察发现,2020年粤西地区污水收集率仅52.5%,粤东、粤北地区污水收集率更低,分别只有34.5%、32.5%,不足珠三角地区的1/2。相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广东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明显,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务未完成。
02
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不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10月公布的《2020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0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有2618座,处理能力为19267万立方米/日。污水年排放量5713633万立方米,年处理量557278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97.53%。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此前在解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时介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存较多短板弱项。污水收集管网短板较为突出,毛细血管缺失,管网老旧破损和混接错接广泛存在,南方地区雨污溢流污染较为普遍,污水收集率和污染物消减效能不高。
业内人士分析,造成短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2月7日,毕节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傅立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市、县两级财力薄弱,环保资金投入保障不足。
傅立勇说,因地形条件导致管网建设困难,污水收集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配套不足,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导致污水产生量低于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造成设施运行效率不高,污水处理效果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级工程师闵承鹏介绍,贵州为喀斯特典型地貌,地形起伏不定,在贵州建设同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相比其他地区投入要高很多,“比如,其他地方建管网每公里投资100万~200万元,在贵州就要300万元”。
南方地区雨污溢流污染较为普遍,污水收集率和污染物削减效能不高。图为毕节市纳雍县一家污水处理厂外,污水大量溢流。摄影/章轲
第一财经记者在毕节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人口规模在贵州省各市州中排名第一、GDP全省第三、地域面积全省第三,但由于受机构编制总量限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总量偏少,与贵州省内其他市州相比差距较大,现有执法力量与执法区域广、人口规模大、监管任务重的实际不相适应。
根据毕节市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不齐并陈旧,监测人员能力跟不上实际工作需要”。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有三个方面的制约因素:管网不配套、运行经费缺、专业人员少。”12月15日,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即使东挪西借或引进社会投资,参照其他地区建起了污水处理设施,也很难保障稳定运行。”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城市主题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西部治污,一定是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这是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
03
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对于多地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进驻地方的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做出了原因分析,包括水体整治缺乏系统性、科学性谋划;一些长效管控机制落实明显不到位;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决心不大、标准不高等。
“解决之道也只能从问题源头找寻。”马辉说,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应盲目攀比,而是应当选择适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实力的建设运行方式,比如引进“装配式一体化”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少、工艺相对简单实用、运行经费少,还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专业人员值守。
马辉认为,其次应加强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支付力度。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中央、省、市财政分担机制。对于地方政府拖欠的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费用,在未来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予以划拨扣减。污水处理费上缴地方财政后,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避免挪用和截流。
上述《意见》要求,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精准提标。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全国环保标准应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按经济发展水平梯次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按照流域与区域生态环保目标设立生态环境标准,体现生态环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因地制宜性。
“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摄影/章轲
常纪文说,为促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均衡性,须制定在全国具有普适性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标准。
但对于一些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流域和空间区域,如长江、黄河、淮河和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成渝地区等,国家普适性标准难以体现这些具体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的难易程度;流域和区域内的一些省份实施了严格的地方标准,但是难以适用于流域和区域内的其他地区,难以全部提升全流域污染防治的整体要求。
常纪文认为,“十四五”时期,有必要修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按照各跨省流域和区域的生态环保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全流域和区域且严于国家标准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王洪臣建议,解决西部欠发达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考虑在宏观政策层面,加大上下游、东中西排污权交易力度。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创新完善自然资源、污水垃圾处理、用水用能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
上述《实施方案》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都明确,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
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加快补齐“毛细血管”。通过清污分流、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改造等途径,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城市,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降低溢流污染频次。
在资金筹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合理设计资金保障方式,从拓宽财政资金投入渠道,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两个方面着手解决。